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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吾技術學院行銷與流通管理系(科)務會議設置辦法

94年10月11日系(科)務會議通過

95年12月18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依據大學法及本校組織規程設本系(科)務會議(以下簡稱本會議)。

第二條    本會議由本系(科)全體專任教師組成,並得邀請本系(科)助教、職員、及學生代表等列席,由系主任擔任主席。討論本系(科)教學、研究、輔導、服務、設備及其他有關事宜。惟有關教師評審事項,另依本系(科)教師評審委員會議設置辦法辦理。

第三條    本會議之職權如下:

一、本系(科)各項組織、會議、章程、規則、辦法及實施要點等之訂定及審議。

二、本系(科)務計劃、經費預算之審議。

三、有關本系(科)教職員工及學生權利、義務問題之處理。

四、選舉本系(科)參加校務會議及各種委員會之出席代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

第四條    本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2次,本會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有關單位及人員列席報告或說明。

第五條    本會議開會時須有二分之一(含)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議,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通過始得決議。另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惟,當學年度之休假、進修、借調或停聘之人員,不列入出席人數之計算。

第六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組織規程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辦法經本系(科)務會議通過後,提請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