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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吾技術學院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 獎學金申請資訊】 最近更新日期:97年10月08日
@請依申請時間內提出申請,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如不符合規定者,不受理申請。
一、校內各項獎學金,每一學期僅需申請一次,按成績高低及名額依序錄取,不須重複申請;每個同學僅能獲取一項校內獎學金,不可重複領取。 二、校內獎學金之申請資格: 1.各項績優獎學金:本校日間部上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本學期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2.美食廣場清寒獎學金:清寒且學業及操行成績在70分以上。 3.創辦人清寒獎學金:清寒且學業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在90分以上。 4.申請清寒獎學金者,須具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各項獎學金最後一個名額,學業成績同分者,依(1)操行 (2)體育 (3)年級高低 (4)國文 (5)英文等順序比較之。 四、繳交資料:申請清寒獎學金者,上校務行政系統登錄後應於期限內繳交鄉鎮市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至學生聯合服務中心。 五、各學期獎學金名額如有增減時,以實際公告為準。 六、本學期校內獎學金申請以自行上網申請為原則,除低收入戶獎學金需繳交證明外,其他績優獎學金無須繳交附件。 七、上網申請日期:97年10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
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日間部校內獎學金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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